解除非法同居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法律领域,“非法同居”这一表述已不再使用,现在一般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两性结合。当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处理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首先,我们要明确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它包括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共同购置的财产以及共同经营的收益等。不过,这些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所不同。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严格保护和规范。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其归属和分割主要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同居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对于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该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情况和归属存在争议,又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但没有书面约定各自的出资比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使用车辆的频率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分割方式。 此外,在分割财产时,还应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在财产分割时也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总之,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