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小孩时财产怎么分配?


在夫妻离婚且有小孩的情况下,财产分配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是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像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照顾子女权益,并不是说直接把财产分给小孩,而是在分割财产时,考虑到小孩的生活和成长需要,比如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以保障小孩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而对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配,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离婚时该房产还是归购买方所有。 另外,虽然小孩通常不直接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但在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由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