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不知道我们的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我们有房子、存款这些,我也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来分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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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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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是自愿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意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协商结果就是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照顾子女权益是因为子女的成长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经济支持。比如,如果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多分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对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保护。例如,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保护婚姻中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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