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被宣告无效后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是近亲结婚,现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了。但我们一起生活期间有不少共同财产,像一起买的房子、存的钱啥的。我想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割,是和正常离婚一样分,还是有别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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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被宣告无效后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近亲结婚无效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其中,近亲结婚就属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一情形,这种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对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近亲结婚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首先由双方自己商量怎么分。比如,两人在同居期间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可以先协商是一方拿房子然后给另一方补偿,还是把房子卖了分房款。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照顾无过错方。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在这段无效婚姻中是受欺骗才结婚的,那在财产分割时就属于无过错方,法院会倾向于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另外,如果涉及到与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相关的情况,比如一方在与近亲的无效婚姻中有重婚行为,那么在处理财产时,不能损害合法婚姻中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比如,重婚方用与合法配偶的共同财产在与近亲的同居期间购置了财产,在分割这些财产时,要先保障合法配偶的财产份额。总之,近亲结婚被宣告无效后的财产分割,既要遵循当事人协商优先的原则,又要考虑到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以及对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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