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前夫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一段时间,期间我们一起有了一些财产。现在我们打算彻底分开,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按什么原则来分,有哪些具体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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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需要先明确这些财产的性质。这里要引入“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个法律概念。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在离婚后同居期间,如果双方对财产有约定,比如书面协议说明哪些财产归谁,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双方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就具有法律效力。 要是没有约定,一般会根据财产的来源进行判断。如果是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财产,且有证据证明,那么该财产通常归出资方所有。比如一方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汽车,并且有购车合同和付款记录等证据,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出资购买的一方。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通常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这就是按份共有的处理方式。比如双方一起出资买房,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就视为等额享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等因素。比如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或者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总之,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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