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财产该如何分割?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需要先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分居期间依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此阶段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但在实际处理时,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比如,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若相差悬殊,多得财产的一方要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例如,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就依此约定执行。 在一些特殊情况中,比如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但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均等分割:就是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大致获得相等价值的财产。 书面约定:夫妻双方以文字形式对财产的归属、使用、处分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