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


在探讨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同居关系的概念。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它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律程序确认的,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保护相对较弱。 当涉及到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在民法上,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确定财产的分配比例;如果是共同共有,通常是在无法确定出资份额的情况下,视为共同拥有,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具体来说,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在同居前就已经拥有的房产、车辆等,那依旧归该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前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而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像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就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要是无法证明出资比例,就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一般会均等分割。 另外,同居期间双方的收入,如果是各自的工资、奖金等,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有共同经营的生意,所获得的收益则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同样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总之,在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要根据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等因素,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