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样划分给对方?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划分这一块不太清楚。我们婚后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想知道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会按照什么规则划分给对方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划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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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财产划分给对方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清楚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婚后一起买的房子、车子,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是属于个人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好财产怎么分,那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就行。但要是商量不拢,就得由法院来判。法院在判的时候,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比如孩子归谁抚养,可能会适当多给抚养孩子的一方分一些财产,以保障孩子的生活;也会照顾女方,因为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某些方面付出更多;还会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法院会倾向于给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另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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