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子物业费怎么收取?
我有一套房子空置半年多了,一直没人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我不太清楚这种空置很久的房子,物业费是全额收取还是有优惠政策,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空置半年以上房子物业费收取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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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空置半年以上房子物业费怎么收取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不过,有些地方会出台相关的政策进行规范。比如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再看《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其中提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这就说明,不同地区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支持物业费打折,打折的幅度从一定比例到有明确上限等情况都有;而有些地方可能规定不管房子是否空置,都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所以,如果你的房子空置半年以上,建议你先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可以查阅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可能会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有具体的约定。要是对物业费收取有疑问,还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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