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我最近想买卖房子,但是不太清楚不签合同行不行。我担心不签合同会影响后续的一些权益,比如房子产权变更之类的。也不知道不签合同会不会有什么潜在的风险。所以想问问大家,在民法典下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到底可不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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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下,房屋买卖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不签合同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和风险。 首先,从合同的法律意义来讲,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合同能详细规定房屋的具体信息(如位置、面积、户型等)、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内容,确保买卖双方对交易的各个环节都有清晰明确的约定。比如,双方约定好买方分三期付款,每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都在合同中明确写清,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因付款问题产生纠纷。 其次,从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角度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就包括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等。这意味着如果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不会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买方就无法合法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例如,卖方在收到全部房款后反悔,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而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买方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法律允许合同有多种订立形式,但考虑到房屋买卖涉及金额巨大、交易过程复杂,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还是建议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最好签订合同,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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