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代开发票已缴纳个税,汇算时还需要缴纳吗?

我之前去代开发票的时候已经缴纳了个税。现在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我就很疑惑,之前交过的个税在汇算的时候还需不需要再交呢?不太清楚这其中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个税汇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代开发票已缴纳个税后,汇算时是否还需缴纳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预扣预缴是在取得收入时由支付方或者纳税人自行按照一定方法预先扣缴的税款,而汇算清缴则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汇总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代开发票涉及的收入,如果属于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等项目,在代开发票时缴纳的个税通常是预扣预缴的税款。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将该笔收入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那么就需要补缴税款;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多于全年应纳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 例如,小李代开发票取得劳务报酬收入,代开发票时按照规定预缴了个税。在年度汇算时,小李的综合所得(包括该笔劳务报酬以及工资等其他收入)经过计算后,发现全年应纳税额高于之前预缴的税额,那么小李就需要在汇算时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反之,如果全年应纳税额低于预缴税额,小李就可以申请退税。 然而,如果代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综合所得,比如经营所得,按照规定,经营所得是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经营所得个税,如果计算准确,在汇算时一般不需要重复缴纳,但如果申报有误或者存在少缴情况,还是需要补缴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