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管事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我住的小区物业太不给力了,垃圾经常不及时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坏了也不管修。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物业不管事的情况,能找什么部门来解决呀,想了解下具体可以找哪些部门来维护我们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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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不管事,可以找以下这些部门解决: 首先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承担着对本社区的治理以及各类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简单来说,它就像是小区事务的大管家,能帮忙协调处理物业相关问题。依据相关社区治理规定,街道办事处有职责处理辖区内的物业纠纷。 其次是房管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这些机构负责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等事务,直接处理物业投诉。比如,他们可以监督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其运营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再者,如果涉及物业乱收费或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还能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对物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要是遇到物业人员殴打、辱骂业主等恶劣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维护业主的人身安全。 另外,当发现物业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例如消防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可向消防主管部门投诉。消防主管部门会督促物业整改,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还有,若物业存在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会依法对物业的税务问题进行查处。 当通过其他途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还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政府服务热线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推动问题解决。 总之,业主在面对物业不管事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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