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帐号帮别人取钱18万元,现被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


首先,提供账号帮别人取钱18万元并被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多种罪名,比较常见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提供账号者明知该笔钱是犯罪所得还帮忙取钱,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此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这笔钱涉及网络犯罪,提供账号者明知对方利用网络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也可能构成该罪。 在判断是否会被判刑时,关键在于是否“明知”这笔钱是犯罪所得或者用于犯罪活动。如果确实不知情,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其“明知”,就很可能会被判刑。同时,案件的具体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