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什么规定?
我打算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对注册资本实缴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都有哪些规定,比如实缴的时间、金额、方式这些方面是怎么要求的,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约束?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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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注册资本实缴的概念。注册资本实缴是指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向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股东要真金白银地把钱投入到公司里,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这和以前的实缴登记制有很大不同,以前是公司在注册的时候,股东就必须把全部注册资本缴清。现在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不过,虽然是认缴制,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永远不缴付注册资本。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实缴出资,那么就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公司的章程规定股东A要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实缴10万元出资,但A到期没有缴纳,那么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就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要求A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是认缴制,股东的出资义务也可能会加速到期。比如公司破产或者公司在债务产生后,通过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公司股东利用认缴制来逃避债务。
对于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比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就不能作为出资。而且,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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