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和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分别有哪些?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公开审判和不开庭审理是两种不同的审判方式,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案件。 首先来了解公开审判。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这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能让公众了解司法过程,监督司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一般来说,大多数普通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都是公开审判的。比如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都会公开进行审理。 接着看不开庭审理的案件。不开庭审理主要是指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在刑事案件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另外,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通常也不需要开庭审理。这些案件往往事实相对清楚,主要是通过法定的程序来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总之,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开庭审理是例外。不同类型的案件根据其性质和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审判方式,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