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立医院有哪些禁止合作的规定?

我在公立医院工作,最近医院打算和一家企业合作开展新项目。但我听说公立医院有禁止合作的规定,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想了解一下公立医院在合作方面到底有哪些禁止性的规定,避免医院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公立医院合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立医院在合作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首先,从维护公益性角度来看,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立医院是为公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主体,禁止与以逐利为主要目的且可能严重影响医疗服务公益性的主体进行合作。例如,不能与一些只追求高额利润,不考虑患者利益,可能诱导过度医疗的商业机构合作开展医疗项目。如果公立医院与这类机构合作,可能会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损害患者的权益,违背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其次,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相关法规禁止公立医院与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主体合作。比如,禁止与没有合格医疗技术人员、设备和管理体系的企业合作开展诊疗活动。因为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与不合格的主体合作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频发,严重威胁患者安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范,公立医院在合作时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合作项目的医疗质量。 再者,关于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公立医院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禁止通过合作的方式非法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例如,不能在合作协议中设置不合理的条款,让合作方以低价获取公立医院的资产或资源。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对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总之,公立医院在进行合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作符合公益性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国有资产安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