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的公租房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现在家里人对于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有很大分歧。我不太清楚公租房和普通房子在继承权上是不是一样,也不了解棚户区改造会对公租房的继承产生什么影响。想知道法律对于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后的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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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等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通常归政府或相关机构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公租房本身并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从法律层面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像普通私有房产那样进行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由于公租房承租人不具有所有权,所以公租房不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不过,在公租房棚户区改造时,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改造过程中涉及到拆迁补偿等权益,对于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能可以继续承租或获得相应的安置权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原承租人死亡后,与其共同居住且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继续承租的申请。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该家庭成员就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继续享有公租房的居住权益。 如果在棚户区改造中,对原公租房进行了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等安置方式。对于货币补偿款,如果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没有争议,可以协商分配;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产权调换后的房屋,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有可能获得新房屋的承租权或者购买权。但这些都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公租房管理政策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来执行。 综上所述,公租房本身不能继承,但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能会享有继续承租、获得安置权益等相关权益,具体情况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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