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行政处罚后还会受单位处罚吗?
我前几天因为一些小违规受到了行政处罚,但是单位还不知道这个事情。我现在特别担心单位知道后会再给我处罚。我就想问问,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了,单位还有权再对我进行处罚吗?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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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惑,即受到行政处罚后是否还会面临单位的处罚。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行政处罚和单位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对闯红灯的司机进行罚款,这就是一种行政处罚。而单位处罚则是单位基于内部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单位规定的员工作出的纪律处分,像警告、降职、辞退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两种处罚的性质和依据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单位处罚依据的是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目的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单位在员工受到行政处罚后再进行单位内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管理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只要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合理的,并且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向员工公示过,那么单位就有权依据这些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因为酒驾受到了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而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不得有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该员工进行处罚。 不过,单位的处罚也不能随意进行,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如果单位的处罚明显不合理,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受到行政处罚后,单位是有可能再进行处罚的,这取决于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情况。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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