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不知道该怎么进行复审。我不太清楚复审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希望了解一下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好尽快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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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程序。 当遇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时,首先要仔细分析商标局给出的驳回理由。商标局驳回申请可能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原因。了解驳回原因是进行有效复审的基础。 接下来就是准备复审申请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清晰阐述复审的理由;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同时,要附上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原件和信封。此外,如果有能够支持复审理由的证据材料,例如商标使用的证据、商标具有显著性的证明等,也应该一并提交。 准备好材料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应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查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实质审查则是针对复审理由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答辩。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答辩,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裁定。如果裁定复审成功,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如果裁定复审失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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