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不太甘心就这么放弃,想申请复审。但我不太清楚办理商标 注册驳回复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自己操作会出问题,希望能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办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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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程序。
当商标被驳回时,申请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办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以及复审申请书正文等。
在撰写复审申请书时,要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比如,如果商标局以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可以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自己的商标与他人商标不构成近似。同时,还可以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据,如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等,以证明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提交申请后,就进入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阶段。商标评审 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理由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裁决。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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