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我朋友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涉及到工伤待遇的问题。他不太清楚单位在工伤待遇中具体要承担哪些部分,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以及相关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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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待遇中,单位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费用和责任,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例如,某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单位应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这3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且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那么单位支付给该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省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单位应支付18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及陪护费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单位还需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用等。这些费用是保障职工在治疗过程中的合理支出和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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