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不足50万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还不到50万。现在对方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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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就是那些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不过,自2022年起施行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所改变,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以,如果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不足50万,但达到了30万,或者存在违法所得30万以上等立案追诉标准的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能要交罚金,也有可能只判处罚金。要是没达到立案追诉标准,那就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赔偿权利人因为被侵权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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