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职人员越权属于什么罪?

我在关注一些公职人员工作行为的事情,发现有的公职人员好像做了一些不在他职权范围内的事。我想知道这种越权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到底属于什么罪呀?是一定会被定罪,还是有什么条件限制呢?就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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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职人员越权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了自己本来的权力范围,去违法决定、处理那些他们没有权力决定和处理的事情,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公务,最后还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 。 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的是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里面工作,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超越职权”就是说他们做了自己不该做的决定、处理了不该处理的事务。“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就是不按照正常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工作。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这个罪非常关键的一点。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在一些情形下应该立案,比如造成人员伤亡(像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等情况 )、导致多人严重中毒、造成一定数额的财产经济损失(包括个人财产、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让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达到一定时长或者破产、弄虚作假影响事故处理、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不过要注意,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构成犯罪。要是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那就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普通工作上的失误,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就行。 相关概念: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里面工作,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 重大损失:包括人员伤亡、财产经济损失、对单位经营的影响、对国家声誉和社会影响等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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