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儿童罪逃逸会怎么处罚?
我之前和别人发生了冲突,一时冲动伤害了对方的孩子,当时我因为害怕就逃走了。现在心里一直很不安,不知道这种故意伤害儿童后逃逸的行为,法律上会怎么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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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故意伤害儿童罪”这一独立罪名,故意伤害儿童的行为通常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儿童的行为后逃逸,这并不影响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但逃逸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一般来说,犯罪后逃逸属于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对逃逸的行为人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例如,如果故意伤害儿童仅造成轻伤,原本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由于逃逸情节,可能会更倾向于判处有期徒刑,而且可能会接近三年的上限。如果造成了重伤,原本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逸,可能会在这个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期。 此外,逃逸也会影响行为人自首情节的认定。如果之后行为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建议行为人尽早主动归案,争取法律上的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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