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机构卖保健品及医院卖保健品会如何处罚?

我在一家医院看病时,发现医院在售卖保健品。我有点疑惑,医院正常来说应该是治病救人的,怎么能卖保健品呢。我想了解下,像这种医疗机构或者医院卖保健品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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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售保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医疗机构及医院售卖保健品的处罚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下的行为性质界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医疗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治病救人。而售卖保健品并非其核心业务范畴。如果医疗机构超出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售卖保健品等与医疗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就可能涉嫌超范围执业。此外,若医院所售保健品存在虚假宣传、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 对于超范围执业的情况,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单纯因为售卖保健品被认定为超范围执业,卫生行政部门首先会给予警告,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并改正。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但如果情节严重,比如长期大量售卖保健品且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等,就会面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厉处罚。 若医院售卖的保健品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这意味着,一旦医院在售卖保健品过程中进行了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其营业执照。 要是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虽然保健品不完全等同于药品,但部分监管原则可参照),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所以,当医院售卖的保健品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时,不仅要没收其违法所得和剩余保健品,还要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许可证也会被吊销。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和医院售卖保健品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从警告、罚款到吊销许可证等一系列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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