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前几天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轻微刮擦,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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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但事故本身情节相对较轻的行为。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逃逸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便有保险,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赔偿后也可能向逃逸者进行追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轻微肇事逃逸者会面临罚款,并且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从刑事责任角度,如果轻微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就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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