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会怎么处罚?
我有个朋友(其实就是我自己)在一家公司上班,利用职务之便收了别人的好处费。现在我很担心这是不是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是构成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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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非国家机关的单位里工作的人,通过自己的职务权力,拿了别人的好处,还帮别人办事,并且拿的好处达到了一定数额,就构成了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提到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金额标准。一般来说,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处罚,不仅要考虑受贿的数额,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比如受贿的次数、是否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单位或者社会造成的损失等。如果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从轻考虑。而如果是索贿的,也就是主动向别人索要好处费,会被从重处罚。 所以,一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数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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