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打人会受到什么处理?
我在街上和人起了点小冲突,结果出警的公安民警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打我,我心里特别憋屈。我想知道,像这种公安民警打人的情况,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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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作为执法人员,本应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打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规定的。首先从行政纪律方面来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其中就包括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民警打人,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轻的可能是记过、记大过,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公职。 其次,从法律责任角度,如果民警打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被打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国家赔偿。当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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