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超市东西的罪行怎么判?
我在超市不小心拿了点东西没结账,后来被超市发现了。我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偷超市东西在法律上会如何判刑呢?判罚标准是怎样的?
展开


偷超市东西的判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这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如果盗窃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偷的东西价值不高、影响不大等情况,一般会受到治安处罚,可能会面临拘留和罚款。 而当盗窃行为达到一定标准时,就会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是否构成多次盗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所以,偷超市东西的判罚会综合考虑盗窃财物的价值、盗窃的次数等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