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两种罪分别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该如何执行?
我犯了两种罪,法院分别判了罚金和没收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两个刑罚要怎么执行,是先交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呢,会不会让我承受不了经济压力?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方式。
展开


在法律中,罚金和没收财产都属于附加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则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当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了罚金和没收财产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也就是说,如果是没收部分财产并处罚金,两者需要合并执行。法院会按照相应的判决,对犯罪分子的部分财产进行没收,同时要求犯罪分子缴纳罚金。而如果是并处没收全部财产,那就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这一刑罚,不再执行罚金刑了。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分子全部财产都被没收后,可能已没有财产来缴纳罚金,从实际执行的角度作出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