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环境设施未达标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工厂,最近环保部门检查说我们的环境设施未达标。我很担心会受到处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会不会让工厂停产之类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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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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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环境设施未达标可能会面临多种处罚,这是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的考虑。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处罚情况。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意味着如果环境设施未达标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相关部门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针对不同环境要素的专门法律,也对环境设施不达标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等。 对于水污染防治,如果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除了上述罚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处罚外,还可能要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环境设施达到标准。如果因环境设施未达标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环境设施未达标可能面临的处罚较为多样且严格,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规定,确保环境设施符合标准,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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