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他人转账洗钱35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帮别人转了35万,后来才知道这可能涉及洗钱。我当时真不知道这钱有问题,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我就想了解下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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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洗钱”的概念。洗钱就是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比如,把通过贩毒、走私等犯罪行为获得的钱,伪装成合法经营所得,这就是典型的洗钱行为。 在我国,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明知”资金来源于特定的犯罪活动。这里所说的特定犯罪活动,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上述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等行为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他人转账的,如果确实不知情,缺乏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洗钱罪。但需要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应当知道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来源不合法,却仍然进行转账等操作,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洗钱罪,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具体的判罚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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