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是什么?


收购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有以下流程: 首先是收购意向确定与决议阶段。收购方要先确定收购意向,与被收购方达成并签署收购意向书。接着收购方要作出收购决议,这里要注意,收购方如果是公司,作出决策时要遵守公司章程规定。因为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约束着公司及股东。《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规定,主要看公司章程。要审查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对外投资额有没有超过限额 。 然后是被收购方这边,被收购方转让企业股权,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获得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时,依据《公司法》规定,要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出售方经内部决策后,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而且在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之后要对收购对象开展尽职调查,明确其基本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有无债务纠纷等,这能让收购方全面了解收购对象,避免后续风险。 接着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保障双方权益。 最后是办理后续变更手续。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概念: 公司章程: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优先购买权: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