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被网上通缉会怎么判?


当涉及到诈骗团伙被网上通缉后的判决问题,需要依据多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罚,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要明确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人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出财物,这就构成了诈骗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如何界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诈骗团伙的量刑,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在团伙犯罪中,会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要对整个犯罪团伙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通缉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诈骗团伙被网上通缉后的判决,要综合考虑诈骗金额、在团伙中的作用、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多种因素。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