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最近了解到有破坏交通设施的情况,自己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具体知道破坏交通设施罪在不同情形下是怎么处罚的,比如只是造成危险但没严重后果,还有造成严重后果分别会怎么判,想请专业人士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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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因为这种破坏行为虽然还没引发严重后果,但已经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所以要给予相应刑事处罚,起到预防和威慑犯罪的作用。 其次,若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严重后果通常指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这种情况下,由于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所以刑罚更为严厉。 另外,如果是过失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体现了对非故意犯罪在处罚上相对较轻。 还有,单位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总之,法律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是为了保护公共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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