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是一名打工者,之前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给,听说这种情况老板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想知道这个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老板会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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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以各种手段,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并且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一般来说,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而“造成严重后果”通常包括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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