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重地推搡导致他人摔倒,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的行政违法?
我和人起了争执,当时情绪一上来重重地推了对方一把,对方摔倒了。我现在很担心自己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的行政违法,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违法。
展开


要判断重重地推搡导致他人摔倒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的行政违法,需要从故意伤害和行政违法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推搡导致他人摔倒这个场景中,如果推搡者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并且这种推搡行为确实给对方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那么就可能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推搡只是在情绪激动下的一种冲动行为,并没有故意想要伤害对方的主观意图,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接下来看行政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包含了多种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方式,推搡导致他人摔倒也可能涵盖其中。 在实际判定是否构成行政违法时,关键要看推搡行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推搡者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即是否是故意通过推搡来伤害对方;二是被推搡者是否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伤害的程度如何。如果推搡导致他人轻微伤,且推搡者存在主观故意,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的行政违法。但如果只是轻微的推搡,对方没有受到明显伤害,或者推搡并非出于故意伤人的目的,可能就不构成行政违法。 此外,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事件发生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伤害后果等。如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