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变更等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产继承和变更的过程中,有诸多要点需要我们关注,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关于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它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成立要件。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 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
其次,房产变更。房产变更一般是指房屋的一些信息发生变化,比如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变更、房屋面积的增减、房屋用途的改变等。房产变更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如果是因继承而发生的房产变更,继承人在办理完继承公证后,需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但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可免征契税。
若房产变更涉及房屋面积、用途等其他方面的变化,通常需要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同意后,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变更手续的办理。
总之,无论是房产继承还是变更,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遇到复杂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避免因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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