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产继承手续是指当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时需要办理的一系列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产继承需要办理的手续。 首先是确定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那么要根据遗嘱来确定继承人。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接下来要进行房屋评估。这一步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然后是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需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之后是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后是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此外,在整个房产继承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比如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