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公证对卖房有哪些风险?

我打算把名下一套房子卖掉,有人建议我先做房产公证。但我不太了解这事儿,不知道做了房产公证后,在卖房过程中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比如会不会影响我正常卖房流程,或者会不会让我有经济损失之类的,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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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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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卖房过程中进行房产公证,可能会带来以下一些风险。 首先,存在房屋控制权转移的风险。在进行房产公证后,如果公证书赋予了买方或第三方较大的权限,比如全权代理卖房相关事宜,那么卖方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对房屋的实际控制权。例如,代理人可能未经卖方充分同意就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卖方承担,一旦代理人不当操作,卖方可能陷入被动。 其次,有价格被恶意压低的风险。部分不良买家可能会利用房产公证的方式,在公证后以各种理由迫使卖方低价出售房屋。因为公证后房屋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证书内容的约束,卖方可能难以轻易反悔。而且,当房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如果公证时约定的价格不合理,卖方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再者,存在一房多卖的隐患。虽然房产公证并不等同于房屋产权过户,但在一些情况下,不良买家可能会利用公证书进行虚假交易,将房屋再次卖给不知情的第三方。这不仅会给卖方带来法律纠纷,还可能导致卖方面临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一房多卖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后,可能面临债务纠纷风险。如果买方或代理人在公证后利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等活动,而未能按时偿还债务,那么房屋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司法查封、拍卖等。即使卖方没有实际参与这些债务活动,但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公证,卖方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这些纠纷。 总之,在卖房过程中进行房产公证需要谨慎考虑,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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