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后车全责,车损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在追尾事故中后车全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对于车损的赔偿是这样规定和操作的。 首先解释一下交强险,它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要买的保险。目的就是在车辆发生事故时,给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指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具体到车损赔偿,如果后车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依法赔偿前车的车损。比如前车维修费用是1500元,没超过2000元,那么交强险就会全额赔付这1500元。要是前车车损维修费用是3000元,超出了交强险2000元的限额,超出的1000元,如果后车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就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要是没有商业险,那就得后车车主自己掏腰包赔偿了。 赔偿流程方面,首先事故发生后要报案,交警会来认定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很重要的索赔依据。然后后车通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接着如果保险公司指定了定损机构,就要去那里对车辆定损,确定赔偿范围。前车维修后,要保存好维修费用清单及发票等单据,提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保险公司根据这些资料核算后,把赔款打到指定账户。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购买的保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按合同约定对事故受害人进行补充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