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理由该怎么写?


申请离婚理由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原则。首先要明确,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申请离婚理由的写法略有不同。 协议离婚时,对离婚理由的审查相对宽松,民政机关主要关注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所以在写离婚理由时,通常笼统描述即可。比如可以简单写“夫妻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决定离婚”等。这是因为民政部门不会对具体离婚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不过,虽然表述可简略,但也要基于真实情况,不能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而虚假陈述。 诉讼离婚时,离婚理由就需要详细且具体,因为法院会依据这些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撰写诉讼离婚理由: 一是感情破裂方面。例如双方长期存在严重的感情冲突,争吵不断,每天都会因为各种小事发生激烈争吵,严重影响彼此的生活和情绪;或者互不理解,一方的行为和想法总是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同和支持;分居时间较长且无改善迹象,比如已经分居两年以上,期间双方没有任何想要修复关系的行动。 二是性格不合方面。比如一方性格暴躁,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或者自私自利,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和感受,从不为对方着想。又或者双方在生活习惯、价值观等方面差异巨大,像一方喜欢安静,另一方却喜欢热闹,经常带朋友回家聚会影响对方休息;在对待家庭财务、子女教育等重大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长期相处矛盾重重。 三是家庭暴力方面。若一方存在对另一方的身体暴力行为,如殴打、虐待等,要详细说明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造成的伤害程度。比如“在20XX年X月X日,在家中对方因琐事对我进行殴打,导致我脸部受伤、身体多处淤青”。除了身体暴力,冷暴力也可作为理由,比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不理不睬、不闻不问,经济上控制,精神上漠视,给另一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 四是不忠行为方面。如有一方在婚姻期间有出轨、婚外情等行为,要写明发现的过程和大致情况。例如“在20XX年X月,我发现对方与他人频繁联系,关系暧昧,后来证实对方与第三者在外租房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就要求在写离婚理由时要实事求是,不可胡编乱造,并且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阐述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诉讼离婚理由的核心是要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来写。总之,无论是哪种离婚方式,申请离婚理由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合法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