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财产继承并放弃赡养义务可以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兄弟姐妹多,最近家里在商量老人赡养和财产分配的事。我想着放弃财产继承,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了,这样也免得以后和兄弟姐妹有纠纷。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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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放弃财产继承和放弃赡养义务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也就是说,即便放弃了财产继承,也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首先,财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意味着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遗产。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对这些财产的继承。 然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放弃财产继承而消除。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子女以放弃财产继承为由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等。所以,不能因为放弃财产继承就不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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