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是什么?


在法律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对于医疗事故而言,有多种情况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首先,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医疗事故中,就是患者或者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等相关要求。比如患者向医院明确提出要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要求医院对错误的医疗行为进行纠正等。这就相当于向义务人表明自己在积极主张权利,此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也会让诉讼时效中断。在医疗事故场景下,如果医疗机构承认自己的医疗行为存在问题,并同意对患者进行赔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例如医院主动联系患者,表示愿意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赔偿,这时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这同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 再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当患者就医疗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这是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时效也会因此中断。法院受理案件或者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在整个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期间,诉讼时效都会中断,待程序结束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这也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作为法律依据的。 另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能使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等。只要这些行为能够表明权利人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都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