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会导致信托终止,终止后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信托是一种由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导致信托终止的原因以及终止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导致信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是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这就好比双方在签订信托合同的时候,就事先约定好了在某个特定情况出现时,信托就结束。比如约定当信托财产达到一定金额时,信托终止。二是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是信托设立的核心,如果信托的运行与最初设定的目的背道而驰,那这个信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自然应当终止。三是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比如设立信托是为了供孩子完成大学学业,当孩子大学毕业,信托目的实现,信托就可以终止;如果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信托目的无法达成,信托也会终止。四是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的相关当事人,也就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如果大家都商量好了要终止信托,那信托也是可以终止的。五是信托被撤销。如果信托的设立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可能会被依法撤销,从而导致信托终止。六是信托被解除。比如委托人在一定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信托。 信托终止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是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也就是说,信托终止后,财产会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进行分配,如果文件没说,就先给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再给委托人或其继承人。其次,受托人需要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如果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那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最后,在信托终止时,如果还有未了结的信托事务,受托人仍有责任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