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益有一定的关联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买卖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一般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所以合同是有效的。 而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特别是城镇居民,这类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其用途受到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涉及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合同一般被认定无效。 如果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卖方要返还购房款,买方要返还房屋。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有损失,过错方要进行赔偿。比如,买方因装修房屋产生的费用等合理损失,若卖方有过错,卖方应适当赔偿。 总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