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闭店的退款方案是怎样的?
我之前在一家儿童乐园办了卡,还剩很多次没消费。结果突然收到通知说乐园要闭店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们应该按照什么方案给我退款呢?是全额退还是按剩余次数退,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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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儿童乐园闭店时,涉及到的退款问题本质上是合同提前终止的处理。在消费者购买儿童乐园的消费卡时,就与乐园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乐园提供相应的游乐服务。现在乐园闭店,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乐园闭店不能继续提供服务,就需要对消费者进行退款,这属于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关于退款方案,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照剩余次数退款。如果消费者的卡是次数卡,那么就应该按照剩余未使用的次数来计算退款金额。例如,消费者办了100次的卡,花费了1000元,平均每次10元,已经使用了30次,还剩70次,那么就应该退还700元。 二是按照剩余时长退款。如果是年卡、季卡等有使用期限的卡种,就需要根据剩余的使用时间来计算退款金额。比如,消费者办理了一年的年卡,花费1200元,平均每月100元,在使用了3个月后乐园闭店,那么就应该退还剩余9个月的费用,即900元。 此外,如果乐园在闭店前没有提前合理通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为了去乐园提前购买了相关的装备等,消费者还可以要求乐园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如果乐园拒绝退款或者退款方案不合理,消费者可以通过与乐园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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