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公告期是多长时间?
我打算去注册一个商标,听说商标注册有个公告期。但我不知道这个公告期具体是多久,也不清楚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要是公告期出了问题又该咋办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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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注册商标公告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注册商标公告期的时长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注册商标公告期是指商标局对初步审定合格的商标进行公告的时间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公告期为三个月。这三个月的时间是为了保障社会公众和相关权利人的权益,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就会核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再次进行公告,此时商标注册成功,申请人正式获得商标专用权。
若在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所以,对于打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来说,要关注 公告期的时间,如果在公告期内遇到异议,要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众和相关权利人来说,在公告期内发现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在先权利和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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