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辞职的情况下浙江十级工伤怎么赔偿?

我在浙江工作时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我暂时不想辞职,想继续在这工作,但又不知道这种不辞职的情况下,工伤赔偿该怎么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能拿到哪些赔偿费用,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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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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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辞职的情况下,浙江十级工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而十级工伤是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一个等级,它代表了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部分受限的程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不辞职的十级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职工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依据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在浙江,一般会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补助标准。 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所述,不辞职的浙江十级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上这些项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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