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有什么规定?
我开了家小公司,是初次购买相关东西,不太清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在初次购买方面有啥具体要求和优惠之类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才能符合规定,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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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初次购买某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服务费用是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用来开具发票、进行税务申报等与税务操作相关的设备,像金税盘、税控盘这些。而技术维护服务呢,就是为保障这些设备能正常运行,由相关机构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同时,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企业在进行抵减操作时,要注意将相关的发票等凭证妥善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要按照规定将抵减金额填写在相应的栏次中。这样做既能让企业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又能保证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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